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自序 (第1/1页)
我现在正在进行一场人生的豪赌。 在我的书案上,正摆着几本极富盛名的经典:太宰治的《人间失格》、杨.马泰尔的《少年Pi奇幻漂流》、亚瑟.高登的《艺妓回忆录》。 这三本着作有一个共通点,就是都以主角的第一人称为视角,说了一个脍炙人口的人生故事。而我赌博的方式,正是写一本第一人称视角的,赌注则是我的人生故事。 获胜的条件,是能够让做为读者的你认同我的立场,并对於故事中那个我所厌恶的对象产生反感。 在参阅这些名着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特别喜欢《人间失格》,原因并非对大庭叶藏那段YAn福不浅的过往产生妒意,而是因为太宰治被归类为无赖派。 我也好想成为无赖,虽然我同时也觉得这种想法很可憎,但这是最近,我重新理解了法律究竟为何物後所产生的心得。 没错,我目前就是这样想的:只要具备无赖的素质,拉的下脸、狠得下心,遇到感觉麻烦的事情装傻充愣,对自己有利的事情则夸夸其谈,藉此获利,法律其实能够包容并保护这样的人。 好啦,我了解日本文坛所称的无赖派并不是这个意思,恰好字同借用一下罢了。 话虽如此,自我怀疑所带来的不安感却经常会将我敲打变回一个怂包:我的故事真的有什麽特别之处吗?有什麽好拿出来书写的?这种程度的赌注也配称得上叫做豪赌? 我甚至能够想像得到,如果我告诉你我的故事是关於什麽,以及为什麽我要把我的故事写成,你可能会嗤之以鼻、可能会对我充满鄙视、可能会忍不住想要对我恶言相向。 不过即便如此,我还是会y着头皮把我的故事讲出来,我有必须在这场赌局中获胜的理由。 所以到底发生了什麽事? 大家好,我是李玥。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我的mama,由於罹患肝y化并恶X肝肿瘤,在高雄长庚医院病房内辞世。 当mama还在世时,那两个人,那两个我真的很不想用辈分去称呼的人,就是我姊和我姊夫啦,以後就用L小姐和Y先生称呼他们吧。在L小姐和Y先生某次难得回家时,mama曾经交代她们,要将房屋过户在我的名下,当时她们也承诺愿意依照mama的意愿处理後事。 基於考量到mama的心理状态,以及不想打破与L小姐和Y先生之间的信任关系,mama并没有留下遗嘱。结果等到mama去世後,L小姐就打起了瓜分房产的主意。 做为mama临终前的主要照护者,mama将所有的财产:房契、保单、存摺、金饰……等等,全部交由我保管。 对於那些没有被法律箝制住的遗产,L小姐还能好声好气的和我提出要求。 然而把能够先拿到手的部分取走後,对於那些受到法律箝制,必须经过她的同意才能分配的遗产,L小姐就改变了姿态,开条件处处刁难。在她眼中我霎时变成了一个不务正业、行为不检、别有企图、贪得无厌、啃老蹭老的烂人,L小姐的所有举措,都变成是情非得已。 对L小姐而言,我只有两个选择:一、低头接受她开出的条件,二、透过法律进行遗产分配。 大概就是这麽一回事。 所以读到这里的你,现在心理产生了怎样的想法? 或许你觉得,这种遗产纠纷实在太常见了,透过法律分配就是最公平的;又或许你觉得,我才是那个有问题的人,把遗产纠纷搬到大街上闹,到处讨拍的就不会是好东西;又或许你觉得,争遗产就争遗产,跟写有什麽关系,不要玷W文学,不要丢人现眼。 在决定写之前,我已经尝试过在网路上把我和L小姐的对话讯息完全公开,尽量蒐集能够间接证实mama遗愿的佐证,到处寻找能够发声的地方将自己的困境公诸於众。我收获过最温暖友善的关怀与支持,也遭遇过最不可理喻的责难和鄙夷。 然而我真正需要的,不是个人情绪上的照顾,而是我无法接受mama留给我的这间房子,这个我住了二十几年的唯一栖身之处,被L小姐y生生刮走一半。 无论是分割地坪还是共同持有,我都无法接受。 法律只会成全L小姐,如果我想要阻止,除了制造舆论,让更多人知道我的故事并且认同我的立场,迫使L小姐不敢为所yu为,我找不到其他方法。 当然,就算写完了,也未必就能改变些什麽,很可能最後我依然要接受法院的判决,更可能把状况弄得b现在更糟,甚至可能毁了我自己,所以我说这是一场豪赌。 我的想法很自私吗?或许吧。房子耶,这是所有遗产中最肥的一块饼,不接受被分割,也不接受共同持有,其中哪有不贪婪的道理? 但是如果你愿意相信我是除了自私自利以外还有其他的理由,并且愿意读完我的故事。 我想说:「谢谢你。」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