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受1Vn)糙汉容易挨艹_城里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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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里人? (第1/1页)

    沈燊住的这片山村还可以,土地还算肥沃,收成也还可以,起码让他吃喝不愁。

    沈燊自打记事起就没见过爹妈,村里人都说他爹妈都出去打工了,等赚了钱就回来。但沈燊知道,哪是爹妈去赚钱了,怕不要他了才是真。

    因为这事,沈燊自小没少受欺负。村里和他同龄的小孩都说他是没爹没妈的野种,沈燊气不过跟人打架,每次回家都满身是伤。

    说不羡慕是假的,沈燊希望放学回家有口热乎饭吃。希望有人愿意听他说话,希望有人可以每天陪他回家,希望他受欺负的时候有人替他出头,希望……有人爱他。

    想实现的事太多,时间一长,倒也不那么强烈了。

    沈燊上完初一就不上了,他知道自己没那个走出去的命。能识不少字,他就觉得很好了。

    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开始下地干活,学着别人种地的样子,一点点开始种。种了几年,也算会了。

    可以说别人家的小孩还在mama怀里吃奶的时候,他已经开始吃冷水泡煎饼了。煎饼还是领居家二姨给的。

    村里人有人说他是怪胎之类的,他也只是笑笑,不说话。时间一长,也就没人在唠了。

    “二姨-家里玉米地收成还不错,拿给你尝尝,正好给云骁补补。”沈燊敲了敲土胚房的木门,许是他手劲有点大,木门让他敲的嘎吱作响。土鸡被放出来遛弯,圈子里的猪哼哼两声成功吵醒了正在熟睡的狸猫,黑灰又带点棕的狸猫伸伸腰,跳上墙头跑走了。

    屋里的人答了一声,着急忙慌的给沈燊开了门。一开门,就是眼里好像闪着光的云骁,赶忙把他拉进屋。

    云母正坐在小木凳上织着步,抬眼笑眯眯的让沈燊放下东西坐一会儿。

    沈燊面对云骁还是不太适应,每次一见他都像要把他吃了一样。云·吃人·骁把他哥里的玉米全都抽出来放到了地上,像是心疼般的摸了摸他哥手上的茧和裂口。

    那眼神似乎下一秒就要哭出来。沈燊无奈把手抽了出来,摸摸云骁的头说:“可真是受不了你了祖宗。”说着就把怀里的书抽出来给了云骁。

    云骁眼前一亮,兴奋的接过了沈燊手里的书。

    “这不是我一直想要的书嘛!哥你……”云骁说着说着,竟是又抱上了沈燊。沈燊被他抱的一个错愣,对方的头埋在他的脖子,绵密的呼吸打在皮肤上,皮肤忍不住的泛起一片鸡皮疙瘩。

    沈燊不喜欢说话,也不善于表达。更讨厌别人靠近,但二姨家算是例外。

    沈燊手足无措的扶着云骁的肩膀,将求救的目光放到了笑意盈盈的云母身上。

    “好了,快过来,我给你沈哥哥比比衣服,看看合不合适。”听此云骁才拿着书起来,转身坐到了板凳上,满眼欢喜的看起了书。

    云母慈祥的招呼沈燊过来,将织好的衣服往沈燊身上比了比,不大不小挺合适的。云母一边絮叨着,一遍又拿针给衣服绣上了花样。在这个时代,女红算是女子的必备技能,也算是养家糊口的一种方式。云阿姨做的是最好的,在沈燊眼里。

    沈燊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又从怀里掏出了一盒雪花膏给了云母。云母眉眼间的皱纹突然间展开了,笑意盈盈的摸着这盒雪花膏看来看去,不时还假装责怪的说他胡乱花钱之类的话。

    末了,沈燊又将膏药放在桌子上,跟云母说:“听说王叔最近腰不好,我买了副膏药不知道好不好使,晚上让王叔试试。”

    云母赶忙将东西推给沈燊,沈燊又借着没喂鸡的理由跑回了家。临走还让云骁好好学习,争取当村里的第一个大学生。

    沈燊走着夜路,用了多年的路灯一闪一亮的,风灵活的窜进各种地方,从他身边刮过。山村不像城市的污染那么严重,璀璨的星星一闪一闪的。

    沈燊刚到家门口,就见一群人围着他家。他赶忙挤开人群走了进去,抬眼就见几个保镖簇拥着一对身价不菲的夫妇。特别是那个女人,一见他就哭着抱了上来。

    抱上他后,沈燊能明显感到对方身体一顿,似乎是嫌弃一般的将头别了过去。

    沈燊依旧手足无措,迷迷糊糊的就被带到了车上。很豪华的车,真皮的座椅,敞亮的后座,让他坐立不安。

    旁边这位是自称是他母亲的人正心疼的摸着的裂口的手,看到他指缝里的泥又尴尬的止住了声,沈燊看懂了,所以他把手抽了出来。

    对上妇人有些愧疚的腰身,以及的对方华贵的衣服,一瞬间,无助的自卑感从脚下袭来。

    在车上,沈母解释了一切。

    说当时生沈燊的时候正巧不安全,于是沈母便藏到了山里,打算安心生养,结果到生完的时候,双胞胎只剩了一个,沈燊丢了。而沈家当时又有很重要的事,就只能把这事先搁置了,再找的时候已经找不到了,有关的人不是自杀就是躲起来了。以至于他杳无音讯,找了很多年才找到沈燊。

    沈燊是家里的二儿子,为了早日找到沈燊。沈家又收养了一儿一女。除了跟沈燊同胎的沈罙,其他都是收养的。

    沈燊听完沉默了,一切太过突然。像是天降馅饼般的惊喜,又带着期盼和自卑以及强烈的无助和不安。

    这就是小山村的坏处,与外界飞速发展的世界不同,出去打工的年轻人多半不愿在回来,他们从格格不入到跻身一变,成了高人一等的“城里人”。

    山村里没有高科技的电脑手机,有的只是还算先进的黑白电视以及电话机,比起高科技飞速横行的大山外,这里更像是被世界遗忘的一角。他们似乎被困在了这座大山,茫然的过了一代又一代。

    村里教育水平落后,深山的孩子走不出大山。

    永远也走不出。

    沈燊心里的不安越来越重,直到到了沈家大宅,这股不安的感觉蹿升到了顶峰。他身上有着补丁的衣服让他感到莫名的羞耻,灯火通明的沈家大宅像是一个豪华的囚笼。

    他…能被父母爱吗?

    沈母牵着他的手进了沈家的大门,他一次觉得,人的手,可以这么暖。

    而他的父亲,从始至终没有说过一句话。

    这一切会好吗?

    沈燊想。

    小村子里什么消息,中午刚发生,晚上各家各户就都能知道的差不多了。

    饭桌上,云父跟云母提到了这事,而云骁确是啪的一声摔了筷子,起身飞奔至沈燊家了,云母喊都喊不住。沈燊家门锁了,他巴着那棵上了年纪的歪脖子树勾着墙翻了进去。屋里一片漆黑,云骁心灰了。

    “哥…”

    云骁靠在水泥砌的墙上,像只被抛弃的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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