媚修杀穿三界[修真np]_琴师(按摩)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琴师(按摩) (第1/2页)

    一阵清幽缥缈的琴声,穿透夜sE,悠悠传入殿中。

    那琴音空灵澄澈,如清泉流淌,似月华铺地,带着一种安抚心神、涤荡尘虑的奇异力量。

    奇妙的是,琴声的笼罩下,内殿中禾梧急促的呼x1,竟渐渐平缓了下来,紧蹙的眉头也舒展了。

    似乎那琴音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她神魂上的痛楚。

    姬野啧了声,起身循琴音来到殿外。不远处的一座凉亭中,白日里替禾梧奏祈福曲的乐师正在抚琴。

    姬野也懒得废话,直接现身,“你,随本座来。”他命令道,“进去,继续弹奏方才那首曲子。”

    乐师手指扣摁六弦琴,点头,随姬野进入偏殿。

    清越的琴声再次在殿内响起,如同温柔的溪流,缓缓流淌。

    姬野站在内殿门口,看着榻上的禾梧在那琴音的抚慰下,气息越发平稳,渐渐陷入了更深沉的睡眠。

    他心中稍安,看着那专注抚琴的乐师,想起青龙朱雀曾经的话语。

    看来那两个家伙说的也不全是废话。音律诗画,这些曾觉得无用之物,在某些时候,倒也……确有些妙用。

    他问:“这曲子叫什么?”

    琴师弦音未断,帷帽下有珠链微动,“…九霄环佩。”

    姬野:“琴谱给我一份?”

    一曲完毕,琴师道:“我遣人为您送来。”

    他提醒道:“此曲以笛箫奏乐最佳。”

    姬野点头,“行。”这琴师不卑不亢,他欣赏这态度。

    姬野多看了他几眼。眼前人有些修为,然而他的心脉损伤很严重,若只是凡人,怕是寿命都不长久。

    打个b方,就像一把断弦的琴。

    道:“你经脉有损,心腔空乏,去寻医师看看,生病了不是小事。”

    人族就是脆弱得很。

    琴师颔首:“谢灵尊叮嘱。”

    姬野眼皮抬起,看琴师帷帽下的模糊面容,意识到什么,嘴角扯了下。

    移花接木啊。

    琴师走后,姬野翻了翻琴谱,上面的字跟蚂蚁跳舞似的,他眼花,正想丢进储物空间,余光瞥见什么,抬指将纸卷悬空。

    琴谱末端,有承明国的王印,红泥印章,一个字【楚】。

    但楚字下面有两行墨笔批注:

    “山yAn不解,九霄为虚天外天,环佩为实,鸣乐在耳。何以九霄解环佩?”

    琴师这是翻出了最早的手卷?

    ……

    禾梧缓缓睁开眼睛,见姬野坐在一侧,朝她递来一卷书册。

    他抬了抬下巴:“发现个同名人。看是不是同一个人?”

    书册夹着一卷泛h的琴谱,禾梧接过,目光落在山yAn两字,随后翻开书册——原来是玉牒。

    “承明宣平帝”

    “三子,七nV”

    “……”

    “第六nV,山yAn郡主,楚蒙。”

    禾梧对b另一侧的画像,确定了。

    她开口,声音很轻,“是她。我听说过,山yAn道人出身凡尘界,原本是王朝的郡主。”

    姬野轻啧:“她倒是在哪都命好。”

    禾梧眉梢微弯,“命好现在就不会被你断了双臂还修为下跌了。”

    姬野龇牙笑了呀:“那是她找削,再说,金丹不是你捣碎的吗?”

    禾梧不置可否。

    道:“拿上有关她的记事录,我们先回去吧。”

    姬野:还使唤上人了。

    他把书册丢进储物空间,探指去试禾梧鼻息,“现在好点没?”

    禾梧偏过头,无奈:“人族不会在清醒的时候这样那是看人Si没Si的,我现在还好,”她说,“我们赶紧回百相山,我担心代狸……”

    她拎开被衾——姬野居然给他盖了三层,起身要走,脚下针扎似的尖锐疼痛袭来,“呃!”

    她险些跌在地面,被姬野一把捞住,“喂,注意点啊,你晕倒前忘记脚受伤了?”

    禾梧自然是完全忘记了,骨头一点扭伤罢了,她坐在床沿,一手m0向脚踝,似乎想直接把骨头扭转回去。

    姬野没好气地蹲下,把她手拍开,“是扭伤,不是骨骼错位。”

    禾梧讷讷:“是我昏了头了。简单冷敷一下吧,不严重,我们尽快走。”

    她抬手要褪足袜。

    姬野拦住她的手,“我不信你现在很清醒。”

    他撩开禾梧的裙摆。

    禾梧意识到他要做什么,手指惊讶到微微蜷缩。

    姬野半跪在她脚边,脱去她的足袜,雪白的肌肤露了出来。

    不常见日光的皮肤,连脚趾都是细白的。

    姬野从储物空间掏出一张锦帕,隔着帕子去r0u按她的脚踝。

    锦帕质地绵软,通T清凉,b起布料,倒像是掌间流动一鞠水。想必也是取天灵地宝炼出的灵器。

    好凉。

    很舒服……

    禾梧眉眼柔和下来,无意识地抿唇。

    姬野的力量正正好,骨r0Ur0Un1E的力度让禾梧崴伤的那处倍感舒适,冷敷的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