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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有些过去,过也过不去 (第1/2页)
我依然在家。 电脑桌前,我写一个故事:一个nV孩,遇到了一个男孩,然後像所有Ai情故事一样,他们彼此动了心,相互依赖,并因相Ai而在一起了。 可,这是,不是人生。在现实中,能那麽轻易的遇见一个真心相Ai,可以一起走下去的人,很难。 千万分之一,或更小的机率。 可惜,身为ㄧ个作家就是这麽一回事。尤其是专长写Ai情故事的家,老要把那种奇蹟写得彷佛常常发生。 毕竟作家也要有钱工作,而作家总得,或多或少的委屈求全博取大多读者的喜好。而我明白,那种喜欢或接受悲剧的读者绝对占少数。 因为现实太残忍,所以他们要透过读我们的作品,来幻想一个过度理想的世界。 又或许,世上存在的人,大多遭遇都和我现在的状况重叠吧?「都是一样的。」我喃喃。 我让nV孩幸福了。 那我自己呢? 「叮咚!」电脑萤幕上的即时通视窗跳了出来。我看了看,是一个不太熟的帐号,署名「无敌程」。 程,不太常见的姓;虽然,不会b我的「苑」少见。 在我一生中,姓程的,我也只认识一个。我看了看照片,那个脸仍和我印象中相差不远:仍是那痞痞的发型,和何谚柔顺的短发完全不同,他的发有几撮挑然成金sE,而且始终像漫画里许多痞角sE,头发y是抓成那样,可我必须承认他那样的发型配上他永远漠然的一双眼,很酷。 活在我青春里的男人,程勳。 当学生时我的功课不好,一来是我有兴趣的科目才认真可是我偏偏是只对作文和美术才有兴趣,二来是我不想乖对我来说认真念书这种事太乖了,不适合我。 於是我高中念一所不怎麽样的高中,里面的大家也不怎麽念书,我爹娘很想把我送去别的管得很严的私立高中,可是我一点也不想给管得SiSi的。 不久,我在高中旁的便利商店打工时,遇见了也是晚班的程勳。程勳和我念同所高中,只是不同班;他常在下班後约我一起去附近的咖啡馆喝杯咖啡──也许是冰焦糖,也许是拿铁,也许是卡布奇诺...他说长大他也想开一家咖啡馆,也想整晚营业不休息。 反正我们晚上都睡不了多少,乾脆喝个咖啡让自己整晚别睡了,大不了隔天到学校睡,老师负责教并不负责管秩序,再说这高中的老师素质也不好,听得很烦不如补眠舒服些。 高一升高二的暑假,我和程勳成了男nV朋友。 我们大胆翘课去约会,反正老师不点名的。我们公然在老师面前手牵手,反正老师也视而不见。完全不遮掩的恋Ai。 直到考完指考了,我上了那种挺不值得一提的大学,成绩出来的那天,我和他,程勳,和平分手。 和平,可是我还是很难受。 程勳的成绩令父母抓狂,「他们要我念补习班,明年重考。所以我想,我们还是先分开,我战时专心重考。」 拿着电话,我只是说好,因为除了本能应诺,我什麽都忘了,只觉得脑袋被开了一枪。 「我还Ai你,所以等我,这是我唯一要求。」 等我。程勳说。 後来,我都没有程勳的消息了。上了大学,我在网路上写,也有出版社说要用我的稿子,我庆幸自己有饭吃,饿不Si。 存了些钱,我自己租了房子。 成年的我便去了夜店,喝酒跳舞。在那里,我遇到了那时是驻唱歌手的何谚。 那个初识的夜店,那晚,何谚让我注意到他的,是那一首,五月天的<离开地球表面>,十足的HIGH歌,男nV都跳得起劲。 五月天是我的偶像,这首歌使我注意到了他。 丢掉手表丢外套丢掉背包再丢唠叨 丢掉电视丢电脑丢掉大脑再丢烦恼 冲啥大冲啥小冲啥都有人唱反调 恨得多Ai得少只想越跳越疯 越跳越高把地球甩掉 一颗心噗通噗通的狂跳 一瞬间烦恼烦恼烦恼全忘掉 我再也不要再也不要委屈自己一秒 那时我慢慢走向舞台,抬头望着他。 而他,也看到了我。 野心大胆子小跳舞还要靠别人教 恨得多Ai得少只想越跳越疯 越跳越高把地球甩掉 五光十sE,不同的灯光照在他的脸上。他慢慢走下舞台,走向我,伸手。我将手放入他的手中,他带着我继续唱着。 然後,我从第一次来时到现在都维持的独自喝酒、跳舞,变成了,双人共饮,双人共舞。 天亮时,他带我到附近的早餐店,烧饼油条,加上豆浆。 「这是我的习惯,」他说:「唱歌时拉一位最靠近我的nV生跳舞,接着和她一起喝酒到天亮,再一起吃早餐。」 「真是的,吃了早餐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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