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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礼后,我逃脱了。 我很自私,最后还是辜负了我哥的抚慰与宽容,然后逃脱了。 他给的偏爱与怜悯都很诱人,可我还是想逃,想离开这样一个怪异的、令人窒息房子,和这个用铁链作为纽带的畸形家庭。 那枚项圈被我用钳子一点一点拧断,金属断口狰狞又尖锐,嵌进rou里,拧着皮肤,撕裂血管和肌rou。 血落上衣襟,一滴一滴,荼靡。 痛啊,怎么不痛,可我又很爽。 好像斩断的不只是一枚狗脖圈,更是和一些血缘、亲情的告别。 我活该脱一层皮,否则才轻飘飘的毫无实感。 现在,它躺在玄关的鞋柜上,或许还带着我的血,我没管。 无所谓,也不会有人在乎。 我什么都没带,除了从我哥房间偷来的一具泡在福尔马林中的幼犬内脏,和一张只剩下不到十万活期存款的卡——还是当年刘歆给我那张。 我想过十万块钱能做什么,或许够我买两身衣服,甚至连一套合格的录音设备都买不起。 如果不是害怕饿死在外面,我什么都不想带。 我和狗腿组了一个乐队,他是落榜高考生兼架子鼓,我是贝斯主唱。 对,我没说过,狗腿虽然很狗腿,学习又差,但在节奏方面颇有一些领悟。 吉他是招募来的,一个清瘦的女生,叫石水青。 她的手真的很像我哥,修长,整洁,白皙。美中不足是指尖像我,有厚厚的茧。 我们的据点在我租的房子里,蜗居在一室一厅,一地酒瓶和烟头,我从生活中捡起碎片,写诗那样写好词,然后我们就一起编曲。 三个人趴在低矮茶几边,石水青腼腆些,盘腿坐着。我则随意曲腿,一横一纵摆在地面,抱着膝盖谱曲。 狗腿不老实,那两条腿就像装了马达,无敌风火轮,在茶几下面晃来晃去。 水青抱着吉他拨和弦,然后变换绚丽的指法,指弹。 我赞叹一声,她就拿笔记下。 “你这里第四小节加小花,第八小节加花试试。” 我指着鼓谱,平平无奇的重复节奏太无聊。 我需要一点变化。 我倾向于密集的鼓点加花,不要钉钉镲,要军鼓和强音镲。 我在在五线谱上涂涂改改,狗腿就凑过来看。 他大呼神了,然后浮夸地五体投地膜拜我。 我穿着拖鞋踹他,拖鞋拧到了我的脚踝,石水青笑得东倒西歪。 我翻白眼。“水青,别笑了。你去拿一下外送。” 石水青回来时还带着她的女朋友——不知道叫什么名字,要了几张签名海报就走了。 水青捞了一把正从墙角滑倒的吉他,琴箱磕在瓷砖上,发出悠长空响。 好像这样一个平凡、悠闲的下午,突然就把我罩住了。 空气是暖的,冷的,混杂着。 我开了空调,那挂在墙上的洁白机器就呜呜作响,送出一股带着尘土气息的风。 烟灰烟头堆了一地,这里烟雾缭绕。 我拉上窗帘,就逃过了时间。 好像,这是我前半生从没想过的。 比如说在空调房和“朋友”一起抽烟喝酒,一起编曲。 又比如住在一室一厅的小房子里,穿着十五块钱的人字拖,浑身上下的配饰不足千元——房子还是租的。 再比如,我们的第一部专辑就要发行了,然后是一场属于秋天的巡演。 太美好了。 像一场盛大的梦中游行,声音都在恍然间隔了一层薄膜,我听不清,记不住,却又无法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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